巩沙先生
律师巩沙先生
巩沙,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,获法学学士学位。现任北京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主任。
一、专业领域
民商与合同法律业务,房地产,著作权,公司法律业务。
二、业务经验
巩沙律师先后任北京市第一律师事务所、中业律师事务所、中业江川律师事务所、中闻律师事务所等所主任。历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三届、第五届理事;第六届常务理事;第七届、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。加入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前,巩沙律师任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。2013年调至雷杰展达律师事务所,担任主任。
巩沙律师在一九九三年《律师与法制》全国范围评选的中国四大名律师中排名第一。
巩沙律师在九十年代中期由《北京青年报》公开举办的民意测验(公众调查)以及该报刊公布的《律师公众知名度排行榜》中均排名第一。
巩沙律师是全国第一位被中央电视台《东方时空》之《东方之子》栏目采访并报道的律师。
巩沙律师在众多媒体举办的首届中国百强大律师颁奖典礼上被评为“2010年度中国法治领军人物”,并被评为“2010年度中国百强大律师”。
巩沙律师所办理的案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优秀案例。
三、作品
主编过三部刑法及民商法方面的实用学术著作。
四、社会职务
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、中国致公党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、十一届北京市政协常委、十一届北京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、第七届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、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委员、第七届八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、第八届全国律协地方律协指导委员会副主任、北京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、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顾问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、北京市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、北京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、北京市公安局打击经济犯罪专家咨询委员会特聘专家、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、中国国际公关协会理事、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理事。